| 登记注册,可以减免金额、简化手续;经营场所,可以利用自家的宅基地房屋;发展扩大,可以利用商标优势、连锁手段……市工商局7月2日推出“惠农十条”,用十大措施支持农民拓展农业生产服务,多渠道增加收入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
鼓励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是工商部门公布“惠农十条”的重要目的。在十条措施中,有三条鼓励农民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、有限公司等市场主体,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。例如,在注册登记上,工商部门明确表示将为回农村创业的大专院校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,以及有志于创办现代农业企业的乡土人才开“绿灯”,只要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,都可以实行当场受理、当场核准登记。对申请成立专业合作社的农民,工商部门免收注册登记费,也不在注册资金上进行限制。针对不少农村个体户、私营企业有规模化、多元化经营的发展需求,“惠农十条”指出,可以在企业经营范围表述和集团登记等方面给予扶持。具有连锁经营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的农村企业,则可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,减免相关登记手续。
针对日渐红火的"农家乐"旅游活动,"惠农十条"也给出了扶持措施。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,农村宅基地房屋不能作为经营场所登记,这就限制了部分农民在自家房屋中开展农家乐等旅游活动,影响他们的收入。工商部门通过调研,决定调整"农家乐"等农民创业经营场所的登记范围。"惠农十条"明确提出,只要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,农民宅基地房屋也能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注册。
同时,农民参与市场交易的自由度也有了一定的放宽。在农村,有不少从事商业零售或修理服务的流动小商小贩,还有不少农民有在集贸市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习惯。如果让他们进行个体户登记,不仅过程繁复,还容易增加农民的负担。为此,工商部门表示对这些农民和小贩免予工商登记、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,而是采取备案的方法,对他们进行适度监管。
"惠农十条"还提出,培育农产品商标是提升农产品价值的重要手段,本市将大力支持农民实施商标发展战略,整合具有特色优势的农产品资源,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。工商部门将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有重点地扶持和发展一批有潜力、有市场竞争力、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,推动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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